一、采购单位: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PACS维护费(2024)
三、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理由: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的PACS维护费(2024)项目,由于系统现有框架和数据结构的特殊性,以及与省影像云系统平台对接的需求,需要由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独占性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PACS)软件服务商,持有此系统的全部源代码,具备实施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全面技术能力。
为确保对接数据的安全性和一致性,以及系统服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服务项目符合“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续多年为本院提供PACS运维服务,拥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实施、售后等各种技术服务要求。
五、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天。
六、异议反映途径: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反映(地址:镇江市戴家门路300号;邮编:212000;联系方式:0511-80578985;联系人:王 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