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杏林院感系统维护费及系统升级
三、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理由: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杏林院感系统维护费及系统升级项目,由于系统现有框架和数据结构的特殊性,以及与省院感监测平台数据上报的需求,需要由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独占性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RIS)软件供应商,持有此系统的全部源代码,具备实施本项目升级服务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全面技术能力。
为确保网络服务的安全性和一致性,以及系统服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服务项目符合“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内为多家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提供服务,拥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满足本项目升级服务实施、售后等各种技术服务要求。
五、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天。
六、异议反映途径: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反映(地址:镇江市戴家门路300号;邮编:212000;联系方式:0511-80578985;联系人:王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