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始建于2009年,至目前为第四届。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受试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以“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保护受试者生命、健康、隐私和尊严”为工作原则,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工作,评价、论证本院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临床研究、新技术等项目的伦理依据,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对所有研究项目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伦理事宜及时组织伦理委员进行讨论,定期跟踪审查、快速审查等,签发审查意见,以保证受试者安全和权益。
联系地址: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三楼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海燕、郭琴芳
联系电话:0511-80578872/15295595171(徐老师)、13906105278(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