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试验用药品寄送流程指引
【作者:gcp】 【发布时间:2023-04-19 10:48】 【阅读次数:1648】
 

1、寄送试验用药品前,需提前与机构药品管理员叶红杏、吴玉华沟通来药时间;

2、物流过程中需要有可导的温湿度记录,到达机构后,现场导温,温湿度合格接收;

3、寄送试验用药品前,存储期间的温湿度记录仪需要先行寄送到机构库房;

4、寄送至机构库房的试验用药品,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不予接收;

5、寄送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

6、接收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戴家门300号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机构库房

7、接收联系人:叶红杏/15051140657    吴玉华/139128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