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综合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3-06 13:14】 【阅读次数:3485】
 

综合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拟实施 综合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内

⑵、工程规模: 新建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约3720平方米,建安工程总造价约1500万元,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原有建筑共约7000平方米,院区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室外综合管线项目,配电房改造建设项目等。

⑶、服务周期: 60日历天

⑷、估算价: 约13万元

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综合部地块环评报告书编制服务(含2017年新建门诊医技楼项目,2018年院区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室外综合管线项目,配电房改造建设项目等,经批复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工作过程必须的公示,公众参与文本的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成立2年以上且具有乙级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化工、医疗。

(2)、投标单位需拥有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能力,拥有2年内本市同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经验。(需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

(3) 、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附表、人员资质等附件,非本省内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无资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杜绝联合招标。

(4) 、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 年 3月 6日至 2018 年 3月 12日(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每日上午 09:00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到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华都名城35-1#2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并向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青年广场三院综合部内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华都名城35-1#2楼

联系人:傅科长 联系人:胡斌

电话:0511-80578840电话:051185219927

传真:传真:051185219927

附件报名表样式: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


致: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根据贵单位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申请的标段名称及内容如下:

申请人(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